連州市方瓏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2年10月18日立案受理申請人楊艷珊與你單位關于勞動報酬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連勞人仲案字〔2022〕128號),楊艷珊要求你單位支付其:1、2022年7月份的工資3624.73元;2、經濟補償金12000元;3、2021年度獎金4800元;4、2022年2月至7月外勤辦公、市內交通費392.39元。
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之規(guī)定,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該案應訴通知書、申請書副本、申請人證據副本、開庭通知書,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本委定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9時30分在連州市連州大道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仲裁庭開庭審理該案,如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將作缺席審理,并作出裁決。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連州市連州大道西119號
經 辦 人:潘迪云、朱斌斌
聯系電話:0763-6667539
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