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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連州市政府部門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


來源: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fā)布時間:2017-12-08 16:56:07 字體大小: 瀏覽次數(shù):-

各鎮(zhèn)(民族鄉(xiāng))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連州市政府部門公共服務事項清單(2017年版)》(以下簡稱“清單”)已經(jīng)市人民政府批準,現(xiàn)予印發(fā),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開《清單》

2017年12月10日前,市政府辦公室在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向社會公布,各有關單位在本單位門戶網(wǎng)站向社會公開。請市行政服務中心及時配合更新網(wǎng)上辦事大廳相關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建立動態(tài)管理機制

各有關單位要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頒布、修訂、廢止以及部門職責變化,對《清單》及時進行調整完善,實行動態(tài)管理。市政府部門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的調整辦法,在遵循合理合法、公開透明、規(guī)范有序、便民高效等原則的基礎上,可以參照《關于印發(fā)<連州市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連府辦〔2016〕125號)中明確的調整程序進行。

三、推進服務標準化

經(jīng)各單位共同努力,縣級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基本完成。今后,各單位要擔負主體責任,對新增的公共服務事項推行服務標準化,繼續(xù)完善本單位正在實施的公共事項的服務標準,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縮短辦理時限,編制形成辦事指南和業(yè)務手冊,為群眾提供項目齊全、標準統(tǒng)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

    附件:《連州市政府部門公共服務事項清單(2017年版)》.zip


 

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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