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LZ2017020
各鎮(zhèn)(民族鄉(xiāng))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市場監(jiān)管局、市城綜局:
《連州市開展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反映。
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6月1日
連州市開展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fā)〔2013〕37號)和《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改善全市環(huán)境空氣質量,根據《清遠市環(huán)境保護局關于印發(fā)<清遠市大氣環(huán)境綜合整治攻堅工作方案>的通知》(粵環(huán)〔2017〕91號)及《清遠市開展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清商改辦函﹝2017﹞6號)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務
開展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全面管控散煤污染,實現城市建城區(qū)域內“無煤化”。一是禁燃區(qū)內禁止銷售燃料煤炭等高污染燃料,2017年8月底前,取締所有固定場所的散煤銷售網點;二是加強聯動執(zhí)法,市場監(jiān)督管理牽頭成立綜合執(zhí)法隊伍,依法對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劣質煤炭及煤制品的單位進行查處,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聯動執(zhí)法。
二、組織機構
成立連州市開展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整治工作結束后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自行解散),統籌組織協調整治工作,研究解決整治中遇到的問題。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張雄鋒同志任組長,市公安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市城綜局相關負責同志任副組長。
專項行動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落實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調解決整治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辦公室主任由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兼任,成員由市公安局、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市城綜局相關工作人員組成(不聯合辦公)。
三、任務分工
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牽頭成立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組織指導成立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公安、城管等部門組成的綜合執(zhí)法隊伍,依法對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劣質煤炭及煤制品的單位進行檢查處理,取締政府確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qū)所有散煤銷售網點,組織對相關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市公安局、市城綜局負責配合成立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按管理權限及分工,履行監(jiān)管職責;同時,指導對口業(yè)務部門依法對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劣質煤炭及煤制品的單位進行檢查處理;加強對相關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各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負責根據本工作方案要求,按“屬地監(jiān)管”的原則,嚴格落實政府及職能部門監(jiān)管職責,按照《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清遠市規(guī)范查處無照無證經營行為暫行辦法>的通知》(清府辦[2015]63號)及《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清遠市商事制度改革后續(xù)監(jiān)管清單(2015)>的通知》(清府辦[2015]14號)的職責分工,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產品質量法》及《廣東省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組織綜合執(zhí)法隊開展轄區(qū)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全面管控散煤污染,實現政府確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qū)內“無煤化”,依法對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劣質煤炭及煤制品的單位進行檢查處理,2017年8月底前,取締所有散煤銷售網點。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全面管控散煤污染,實現政府確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qū)內“無煤化”,有利于進一步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空氣環(huán)境質量,提升全市人民生活水準。各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和市相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切實把整治行動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狠抓落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強化領導,精心組織。各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要自覺履行屬地管理職能,在市有關職能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整治工作,確保專項整治有序開展并取得實效。
市公安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市城綜局等職能部門要按管理權限及分工,履行監(jiān)管職責;同時,加強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導;各監(jiān)管部門要充分履行商改后續(xù)監(jiān)管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同時又密切配合,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溝通,及時報送。各有關監(jiān)管部門在整治中遇有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市直業(yè)務對口部門或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反饋。請市有關單位及各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于2017年8月15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聯系人:陳海強,聯系電話:6637021,郵箱:lzgs662360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