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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州市大路邊鎮(zhèn)升泰硅灰石發(fā)展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審批前公示


來源:本網 發(fā)布時間:2020-05-06 09:19:42 字體大小: 瀏覽次數:-

根據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連州市大路邊鎮(zhèn)升泰硅灰石發(fā)展有限公司擴建項目

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連州市呂仙路18號清遠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連州分局二樓行政審批股,郵編:513400
    聯系電話:0763-6601662      傳  真:0763-662301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連州市大路邊鎮(zhèn)升泰硅灰石發(fā)展有限公司擴建項目

建設單位: 

連州市大路邊鎮(zhèn)升泰硅灰石發(fā)展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 

                     連州市大路邊鎮(zhèn)

環(huán)評機構: 

深圳市容川環(huán)??萍加邢薰?/p>

項目概況: 

本項目擴建后開采硅灰石1萬t/a、大理巖5萬t/a,總投資人民幣500萬元,其中環(huán)保投資100萬元。

主要環(huán)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huán)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水環(huán)境影響:運營期:(1)礦坑涌水礦區(qū)礦坑涌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其各項指標的濃度均能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標準》(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掃、消防、城市綠化、車輛沖洗標準中的較嚴標準限值要求,同時滿足《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可直接回用于生產、消防和綠化,多余部分直接外排至周邊山溝。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分別經隔油池和三級化糞池后再匯入一體化處理設施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一級標準,排至周邊山溝。

(3)生產廢水項目生產用水主要包括道路清洗水、挖采礦石噴灑水、潛孔鉆用水、爆破后噴霧灑水和出場車輛輪胎沖洗水等,均采用礦坑涌水經沉淀池處理后的回用水。

廢水采取隔油池+三級化糞池+一體化處理設施處理生活污水后排放至周邊山溝;礦坑涌水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

大氣環(huán)境影響:

 運營期:主要是粉塵廢氣,主要來自礦山開采過程中的穿孔、爆破、集堆、鏟裝工序;另外,項目還產生交通運輸汽車尾氣以及員工食堂油煙廢氣等大氣污染源。治理設施采取噴霧灑水抑塵;濕式打眼;運輸道路灑水降塵;食堂油煙廢氣需新建靜電油煙機處理,并抽至天面排放;柴油發(fā)電機尾氣需新建凈化及排放系統(tǒng),并引至房頂高空排放。

    聲環(huán)境影響:

運營期:本項目主要的噪聲源主要來自于鑿巖機、鉆機、爆破、空壓機、通風機等設備。其中位于井下的爆破、鑿巖機、鉆機等地下噪聲源,產生于地下礦井密閉環(huán)境中,經距離衰減后并不影響地面聲環(huán)境。為減小車輛運輸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應加強運輸車輛管理,合理安排運輸時間,減少或避免夜間運輸,嚴禁車輛超速超載行駛,在經居民區(qū)時嚴禁鳴笛。主要采取減振、隔聲、綠化、采用低噪聲設備減低噪聲。

 固體廢物環(huán)境影響:

運營期:(1)采礦廢石、渣土礦區(qū)不設置廢石場,全部回填至現有采空區(qū)。此外,礦山采用地下開采方式,礦石開采過程中基本不產生廢土和渣土,不設置渣土場。(2)生活垃圾擴建后員工人數為50人,均在廠內食宿,每天每人產生生活垃圾按1kg計,則年生活垃圾產生量為15噸。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是食物殘渣、廢紙等,托運至環(huán)衛(wèi)部門收集點。(3)沉淀池沉渣擴建后項目礦坑涌水經沉淀處理后將產生沉渣。沉淀池的沉渣需要進行定期清理,其主要成分為砂礫、土以及少量碎石,清理出來的沉渣可外賣做道路填筑材料。(4)廢雷管爆破由連州市當地的爆破機構組織和提供炸藥,擴建后每年產生的廢雷管等危險品約0.8噸,為危險廢物HW15爆炸性廢物,均由爆破公司代為處理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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